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9月25日,记者获悉,泉州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8月23日对丰泽区某餐饮店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该店面正在进行装修作业,施工单位丰泽区某广告服务部雇佣员工颜某某、杨某某,未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工作业。
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规定,对丰泽区某广告服务部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特种作业人员只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才能正确操作设备和进行相应的危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