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黄阿兰 吴惠真) 近日,惠安一鞋企因未设置消防水池,存在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被惠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1600元的罚款。
日前,惠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时,发现位于惠安县工业园区内的一家鞋企未设置消防水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针对该鞋企的违法行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鞋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及时整改隐患,同时依法对该鞋企处以罚款116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