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交警处获悉,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24年10月18日起对以下市政道路的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现将该批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点位公示如下:通海大道与支十四路交叉路口,通海大道与荣兴街交叉路口,东海大街与通海大道交叉路口,通海大道与大兴街交叉路口,通海大道与海丝大街交叉路口,海丝大街与经五路交叉路口,通海大道与丰海路交叉路口。
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口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支队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