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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偷倒建筑垃圾 一企业被罚2.5万元

泉州曝光4起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典型案例,提醒运输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

N海都记者 柳小玲

为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12月23日,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对4起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并提醒要合法合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建筑垃圾。

把建筑垃圾从南安运到安溪偷倒,被现场查扣

11月17日,龙岩新罗路顺达物流有限公司闽FQN016轻型自卸货车,未经核准擅自将南安市翔云镇黄田村拆除厨房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载到安溪县城厢镇古山村仙人格边坡进行倾倒,被安溪县城管执法局和城厢镇综合执法队现场查扣。

该行为违反规定,安溪县城管执法局对龙岩新罗路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整改。

“龙岩新罗路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从南安市跨区运输到安溪县境内倾倒,且未提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因此依法予以严处。”泉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3企业被重罚

12月6日,福建省鸿鑫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司机刘玉海驾驶闽C76937车辆擅自在江南大街与站前大道交叉路口处运输建筑垃圾,经查明当事运输企业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勘验)并拍摄相片若干张。

该企业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违反了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随着江南片区城建项目越来越多,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与日俱增,我们将组织对该片区开展建筑垃圾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对未取得处置核准手续、‘滴洒漏’等坚决予以查处,不断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该相关负责人说道。

而在10月30日,泉州市洛江区顺兴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派人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运载建筑垃圾约20立方米,在丰泽区刺桐北路被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丰泽中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该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件中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构成违法行为。

此外,11月18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百崎乡莲埭村一辆装满建筑垃圾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运输车辆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进行调查。

经查,该重型自卸货车隶属泉州华厦物流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行为,均需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实施,希望相关运输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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