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郭土有) 近日,台商区交警在泉州市台商区杏秀路某路段开展货车整治时,一辆红色重型货车缓慢驶来,该车车头中间散发出刺眼的白光,车牌号根本无法看清。执勤人员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前方号牌上方安装了LED强光灯,后方号牌污损无法看清。经民警询问,驾驶员胡某交代其目的是躲避电子眼抓拍,躲避交警部门的处罚。
民警对胡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还给道路上通行的其他车辆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民警责令胡某现场拆除非法灯具,提醒他尽快申请更换新的号牌。
最终,驾驶员胡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参数以及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700元、驾驶证记9分。
台商区交警提醒:私自加装LED强光灯属于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要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妄图以污损、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查处,共同维护交通出行环境的安全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