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齐榕)1月22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2027年起拟在福建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告》。考生可访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fujian.gov.cn/)的“专题栏目”中“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专栏,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
据了解,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科要求。
在选考科目方面,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且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