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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公租房将预分配

对象为352户公租房轮候家庭,租赁补贴按月发放

海都讯(记者 陈丹萍) 日前,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破解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多、轮候时间长等问题,泉州市计划于3月中旬为352户公租房轮候家庭开展预分配工作。

据悉,泉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依据相关公租房分配规定,制定详细的选房分配方案,并着手进行首期配租工作。为确保轮候家庭能够及时获得住房保障,泉州市将通过盘活市级投资项目剩余房源,以市场化运营模式专项供应给公租房轮候家庭。同时,政府还将为这些家庭提供租赁补贴,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租赁补贴的具体办理手续由区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按月发放。承租66平方米(含)以内户型的,按照轮候家庭向市城运公司承租租金的50%发放租赁补贴;承租超过66平方米户型的,按照66平方米承租租金的50%发放租赁补贴。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安排,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运公司”)按照公租房面积要求,负责筹集房源、装修改造。首期200套房源已完成装修改造方案设计,6月底前实现供应,并根据分配情况,计划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房源的筹集供应。房源完成装修改造验收后,纳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市城运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日常运营管理。轮候家庭须与市城运公司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期内,经住建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合同终止,不再发放租赁补贴。合同期满后,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可签订续租合同继续承租。此外,轮候家庭须缴交1个月押金,由市城运公司统一收取后,存入市住保中心的押金监管专户。轮候家庭退租后,押金优先用于偿还多发的租赁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连续两次获得分配机会却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的轮候家庭,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区级住建主管部门将取消其保障资格,若后续仍需保障,则需按公租房相关规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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