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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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债务网中挖出“生机”

法院暖心调解,为重症患者讨回13万救命钱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通讯员 丁炎燕 王梦露)日前,平潭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原告家人的感谢信和一面被告送来的锦旗。同时,案外人何某某亦致电感谢承办法官为案件圆满解决付出的努力。“13.71万元,钱虽然不是非常多,但希望小叶的病可以得到救治。”法官说道。

原来,2023年11月,原告叶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A企业、B公司、陈某诉至平潭法院,要求还借款本息13.71万元。“法官,我是稀里糊涂地成了A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实在没有能力还钱。”调解现场,陈某声泪俱下。于是,叶某同意A企业、B公司分期付款,并同意免除A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某的还款责任。然而,A企业、B公司未能如期还款,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A企业、B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叶某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陈某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叶某身患重病,为了治病,一家生活陷入困境,仅靠微薄的保障金艰难度日。

案件若只是简单地追加陈某为被执行人,结案虽快,但必然会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于叶某而言毫无帮助,成功调解是达成履行最快最好的办法。经过抽丝剥茧般的分析,承办法官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尽管陈某为普通合伙人,但B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某才是A企业、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倘若能说服陈某及薛某某支付欠款,或许是解开这个困局的关键。

承办法官通过薛某某的律师,终于与薛某某取得联系。在情理交融的劝说下,薛某某转账1万元,陈某也支付了2万元。先到位的3万元款项为叶某的生命续上了一丝曙光,但剩下的款项又该如何解决呢?

承办法官发现B公司是债务人的同时也是债权人,其对外享有到期债权,部分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薛某某提出不满:“别人欠我这么多钱可以不还,凭什么就要我还钱呢?”同时,陈某也道出自己的顾虑,原来其还存在若干起同类型的债务纠纷,陈某担心自己向叶某支付欠款,其他债权人会相继讨债,而她已身心俱疲无力偿还。

法官将目光投向薛某某的债务人何某某。经过多轮协商沟通与释法明理,薛某某和何某某终于同意各自退让,放弃部分本金及利息,达成和解。薛某某的债权得以实现后,当即表示愿意偿还叶某剩余款项。而陈某也在法官的主持下,全面梳理关联纠纷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债权人、案外潜在债权人达成和解,避免了后续可能衍生的一系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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