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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消防违法行为 石狮一酒店被罚2.94万元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李晓澜) 近日,石狮市某商务酒店因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处以罚款29400元。

日前,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务酒店楼梯间疏散指示标识损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13个故障点;二楼厨房区域与其他场所分隔的防火门损坏等隐患,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务酒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求该负责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确定专人负责消防日常维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该商务酒店罚款29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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