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晓燕
5月13日,泉州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成效,并公布了侦破的多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0余名(其中,抓获境外逃犯42名,数目为全省最多),发起云端集群战役27起、数据协同20起,云端打击发起数、境外逃犯缉捕数、犯罪嫌疑人抓获数均居全省第一。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两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2024年11月,泉州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成功侦破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苏某发(男,35岁,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霞(女,43岁,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东南大区客户经理)。
经查,2019年至2024年期间,苏某发为获得某公司购买设备优惠价格,多次向该公司吴某霞行贿,数额巨大。同时,为获得采购商的合同订单,犯罪嫌疑人苏某发还分别向10多家设备采购商的相关业务人员行贿。犯罪嫌疑人苏某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犯罪嫌疑人吴某霞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发、吴某霞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涉嫌合同诈骗 一男子被判刑
2024年6月,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根据企业报案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缪某佳(男,32岁)。
经查,2023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缪某佳以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身份,虚构能从外省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货混合二甲苯的事由,与福建省某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洪某商谈采购业务。缪某佳收到洪某所在公司货款23万余元后却无法供货,采购公司要求退还货款,缪某佳在退还货款1.4万元后便失联,其余款项已全部被用于偿还债务,犯罪嫌疑人缪某佳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2024年10月12日,被告人缪某佳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累计金额177万余元
2025年1月,泉州晋江市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超(男,38岁)、周某明(男,34岁)。
经查,2024年1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超雇用周某明,在未得到泉州某鞋服品牌商标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从市场购买“无标”鞋子并自行烫印上品牌标识,在网店进行销售,从中非法牟利,截至被查获时,销售金额累计达人民币177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黄某超、周某明的行为涉嫌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目前该案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