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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住宿业迎政策“大礼包”

多项扶持政策与监管组合拳同步出台,促进福州住宿业高质量发展

N海都记者 林涓

日前,记者获悉,福州市印发关于《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福州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明确,对新增获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至2027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增1家四星级以上标准饭店或品牌酒店。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1月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相关财政奖补政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施行。

至2027年底

各县区至少增1家高星酒店

通知提出,要提升星级饭店数量和质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存量宾馆酒店等积极申请星级评定,对新增获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奖励。

对于通过提升改造,由四星级升级为五星级且已享受四星级奖励的,给予50万元奖励;未享受四星级奖励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现有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经相应的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评定性复核检查,分别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20万元、30万元。

至2027年底,通过引进、新建或提升改造,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增1家四星级以上标准饭店或品牌酒店。

打造高品质休假度假酒店群

充分利用福州市丰富的温泉资源和滨海岸线资源,打造一批温泉特色酒店、滨海休假度假酒店以及汽车营地、露营帐篷、水屋船屋、木屋树屋等休闲度假住宿业态,市直相关部门在统筹规划、土地供应、服务配套等方面予以支持。闽侯、连江、闽清、永泰结合当地山水景区,重点打造一批温泉、滨江特色酒店;长乐、福清、连江、罗源结合当地岸线沙滩、网红岛屿、滨海景区等,打造一批滨海特色休闲酒店。这样形成一批有特色、高品质、有口碑的宜游、宜休、宜养的休假度假酒店群。对在福州市上述县(市)区旅游景区新开业客房数达50间以上的酒店,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规划布局建设一批精品民宿。鼓励规划发展福派民宿集群,推动鼓楼三坊七巷—朱紫坊—鳌峰坊历史文化街区、台江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仓山烟台山历史文化风貌区、晋安鼓岭旅游度假区,马尾琅岐、福清一都、闽侯雪峰山城、闽清梅溪、永泰大樟溪、高新区旗山等片区,以及长乐、连江、罗源滨海旅游区,集中打造一批特色休闲民宿。

支持各县(市)区引入国际、国内高端品牌酒店和知名连锁酒店。对新引进酒店客房数达到200间(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酒店运营机构50万元奖励。

旅游旺季、重大节假日 必要时限制涨价幅度

在旅游旺季、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对住宿企业设施设备、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社会治安、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住宿企业保持服务质量,加强旺季价格、房源等酒店信息监测与发布。

建立酒店客房价格监测预警和统筹调度机制,在销售旺季主动公布平价房源信息,均衡住宿资源配置;在必要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酒店价格干预措施,限制酒店涨价幅度。支持成立福州市住宿业行业协会,发挥协会对住宿业诚信规范经营的引导作用。

此外,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促进福州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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