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王凯诺 张声琳 文/图
近日,福州市台江区金尊名都小区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今年6月他们得知,小区南侧将建设一条市政道路,而小区使用了16年的部分围墙及凉亭被划入该道路规划红线,面临拆除,这让业主难以接受。记者走访了解到,该处凉亭部分区域确超出小区红线,而业主称开发商交房时曾告知凉亭地块为从别处置换而来。
台江区建设局表示,该道路在小区建设前就已有规划,土地置换问题建议业主向小区开发商了解。对此,小区开发商称对土地置换问题并不知情。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小区开发商曾于2009年9月向政府部门提交了承诺函,函中提到小区东南向规划道路原有一空地,将在空地建设部分绿化景观,如遇城市建设需要,将无条件拆除。
业主:交房时开发商称凉亭地块置换而来
6月18日,金尊名都小区的业主发现,小区东南角的凉亭处贴了张施工公告,公告内容显示,福州市省科学器材城及塑胶厂地块鲤鱼巷及北侧路已纳入福州市城区出让地块周边配套市政道路计划,将于近期进场施工。落款单位为福州市台江区市政管理所和燕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据了解,上述地块位于金尊名都小区东南侧,2021年被拍下后建成联发臻品小区。
小区业主陈女士向记者出示了社区提供的建设审批文件,文件中称,为改善周边交通环境,经研究,同意福州市省科学器材城及塑胶厂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设北侧路,西起打铁垱路,东至五一南路,道路全长198米、宽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建市政道路为什么要进小区施工?小区2008年底交房时凉亭就存在了,一直在小区围墙内,大家已经正常使用了16年,怎么突然就要求拆除?”小区业主们感到不解。
7月7日上午,记者在金尊名都小区看到,将要拆除的凉亭位于小区东南角,面积大概四十五平方米,凉亭后方为小区围墙。业主杨先生向记者展示了房产证上的配套图纸,显示小区交付时已配套有凉亭,但记者注意到,图中凉亭部分区域超出了小区规划线。
对此,杨先生解释称:“交房时开发商和我们说,凉亭地块是和福州市国货路小学置换的。”杨先生又提供了2005年小区地块总平面布置图,图中,小区所属地块的一角位于现在的福州市国货路小学内。但记者了解到,业主手中并无土地置换相关文件。
部门:
对超出红线部分进行拆除 未查到凉亭相关置换文件
对此,台江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根据选址红线图,道路周边金尊名都小区部分围墙及围墙内部分设施位于道路红线内,影响道路建设,需对超出红线部分进行拆除。
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反映的土地置换问题,经初步核实,未查询到该小区土地置换相关档案资料,建议业主向小区开发商了解情况。
据了解,金尊名都小区的开发商为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7月11日上午,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对土地置换问题并不知情,“而红线外怎么通过验收的,要咨询验收部门”。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曾在2009年9月22日向政府部门提交了一份承诺函并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承诺函及公示的主要内容为:该公司在台江区国货西路143号兴建“金尊名都”项目,东南向规划道路原有一空地,为配合小区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占用此空地,如遇城市建设,该公司将无条件拆除并承担责任。
对此,金尊名都业主吴先生表示:“我是第一批入住小区的业主,地产商就没提过这个承诺函,只说过凉亭是置换来的。”
律师:
开发商应告知小区不利因素 若隐瞒或涉嫌违约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共与和律师事务所陈建明律师认为,与开发商相比,购房者受专业能力、客观条件等因素影响,无法查阅规划设计方案或内部机构图纸等资料,而开发商事前知悉规划设计方案,并清楚知晓房屋结构、附属设施、布局情况和装修标准等,部分质量瑕疵或者权利瑕疵可能影响商品房实际价值,甚至影响买受人的购买意愿。因此,对于直接或间接影响商品房价值以及买受人生活的不利因素,开发商应当负有及时向买受人如实说明的义务,在销售时应明确告知和主动提示买受人。同时,买受人在购房前,应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及交房材料,避免因未注意到不利因素而导致纠纷。
陈律师建议,若开发商为卖房隐瞒事实,并且将该建筑占地计算到公摊中,或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业主可搜集相关证据,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