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晓蓉
近日,安溪县市场监管局通报四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涉及茶叶生产企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者销售非法添加化学物质食品、食品商行销售标签不符肉制品及食品店销售过期肉制品等违法情形。
案例一 一年两次查出违法添加 安溪一茶企被吊销许可证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线索发现,福建安溪某某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给上海市某某食品经营部的红茶产品被检出柠檬黄成分,判定为不合格食品。现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茶叶产品中不得使用着色剂柠檬黄,福建安溪某某茶业有限公司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红茶产品,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5月7日,安溪县市场监管局认定福建安溪某某茶业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合格茶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该公司曾于2024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合格枸杞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一年内又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85168元,并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案例二 食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 网店老板被罚13.5万元
3月4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线索对林某某进行调查,发现林某某在电商平台上注册网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销售的“硬九天”“德国黑金刚”等普通预包装食品经检验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那非拉非类物质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意见》《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规定,西地那非属于非法添加物质。
6月9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林某某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林某某处以罚款135000元,并责令改正。
案例三 羊肉串检出鸡成分 牛肉串含猪成分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掺杂掺假肉制品专项整治中,对安溪县凤城某某食品商行现场销售的冷冻调理肉制品进行监督抽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结果显示该食品商行经营销售的一款肉类食品“红柳枝羊肉串”含有“鸡源性成分”,但该产品的食品标签标注的配料中并未标明含有鸡肉成分;另一款肉类食品“牛排肉串”亦检测出含有“猪源性成分”,但该产品的食品标签标注的配料中亦未标明含有猪肉成分。
3月27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食品商行销售的上述冷冻调理肉制品标签不符合规定,该经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该食品商行处以罚没款5475元,并责令改正。
案例四 销售超过保质期肉制品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尚卿镇某某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待售的部分卤猪蹄、卤鸭腿、酱翅根等预包装肉制品均已超过食品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扣押。
3月7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食品店销售超过保质期肉制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该食品店处以罚款2000元、没收过期食品,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