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王凯诺
通讯员 李榕 金晶
路过小区楼下,突然被从天而降的不明液体泼得满身污秽,报警后民警虽入户调查,但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面对恶劣的高空抛物行为,在难以查清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由谁来承担责任?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纠纷,判决除了提交的证据能证明未加害的两家住户外,赔偿由该栋楼其他住户共同承担。
案件经过:夜遇高空“液体袭击” 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
2024年6月26日晚,梁某途经某小区楼下时,被从该小区1号楼1单元方向泼下的不明液体淋湿全身及所携带皮包。梁某随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入户调查了1单元的各层住户,但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
梁某委托评估机构对受损皮包进行损失评估,并对衣物上的样本进行鉴定。后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单元所有住户及某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其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未能证明自己非“凶手” 则需共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经公安机关调查未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相关住户作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依法负有补偿义务。一层101室阳台安装有无法打开的封闭纱窗,结合其楼层位置,应排除其加害可能。根据视频显示,四层401室案发时仅有一名12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在家,且401室阳台并无水源,结合监控视频中液体泼出的距离,根据日常经验法则可排除401室居住人系侵权人的可能。其余住户提交的证据不能排除其作为加害人的可能,应当承担补偿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梁某的损失由该小区1号楼1单元除101室、401室以外的其他住户承担。
法官提醒:高空抛物或面临刑事处罚
“头顶安全”关乎生命财产和公共利益,容不得半点疏忽。广大居民务必提升法律意识和公德素养,不仅要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同时要告诫、监督家庭成员及来访人员,坚决杜绝向窗外抛掷物品的危险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可能的加害人也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如不幸遭遇高空抛物,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尽可能保护现场,记录抛物时间、位置、物品特征、目击者信息等关键细节,并固定相关证据,及时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