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郭思琪
王凯诺 张声琳 文/图
近日,福州红星晶品小区的业主林女士蒙了:她此前向物业前任经理吕某租了地库的车位,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车辆却突然无法驶入地库,还有部分买了车位的业主也面临同样情况。“我们都按时向物业经理缴费,他为我们办理了入场停车手续。”林女士等业主很是疑惑,直到看到了一张吕先生被开除的公告。原来,业主们之前转账给吕先生的停车费并没有转入物业公司账户,协议上的公章也是吕先生伪造的。目前,吕先生因涉嫌经济犯罪、私刻公章被公司开除,现已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缴费入了经理私囊 业主突然停不了车
在红星晶品小区服务了十来年、从保安做到经理的吕先生,曾是业主们眼中的“老熟人”。正是这份信任,让不少业主将停车费、车位租金等直接交到他手中,租车位时也拿到了他提供的“发票”。“我们都没想到,车会突然无法驶入地库。”近日,林女士等业主很是不解,直到他们发现小区内的一张公告,写着“吕某因个人原因被暂停相关职务”,一番打听,竟得知吕先生已被警方带走调查。业主们只得找到小区物业,可相关负责人对之前的缴费行为不予承认。
更让业主们气愤的是,有业主发现自己租的车位竟然被同时“免费”租给了其他业主。“其实之前就有很多人发现自家车位被占用,直到吕先生被带走,大家才知道是被他偷偷租出去了。”林女士说道。业主陈先生常年在国外,这次回来后发现,自己的车位被吕先生租出去了十年,而这十年的租金他分文未得。业主杨先生表示,在吕先生任职期间,地下车库被划了很多新车位,这些车位在规划图上根本没有,却被吕先生拿去租售。
在杨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地下车库,注意到有多个相同编号的车位,也有划在安全通道、楼梯口等处大小不一的车位。“这些车位都是物业自己划的,吕某当时跟业主说这些车位没有产权,但可以购买永久使用权,然后把买车位的钱都装进了自己的口袋。”杨先生说,经初步统计,业主们被骗了近十万元。
前任经理因涉嫌私刻公章、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侦查
据悉,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原本供业主使用的车位,一部分属于开发商自有产权,由物业代管,另一部分则属于业主私人产权。吕某一事后,业主们的车进不了地库,且小区未设置临停车位,导致部分业主的车辆无处停放。一开始,业主们希望能通过与吕某签订的协议、缴费发票(盖有福州远择品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拿回车位,怎料,发票均已作废,现物业也声称那些章都是吕某私刻的假章。业主李女士则表示,之前家中因水管反冒被淹,吕某和她签了协议,承诺低价卖两个车位的使用权给她,协议上也盖了物业的公章,可现在的物业同样不认可这份协议。
对此,福建星远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上级)相关负责人表示,还有部分施工单位与吕某个人签订合同,公司既不知情也没有收到保证金等。而吕某因涉嫌经济犯罪、私刻公章被公司开除,并已移交公安机关侦查。针对业主们停车等问题,目前已协调业主继续在地库停车,同时将继续完善物业服务。记者从警方(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了解到,该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
律师: 业主基于信任缴费,可向物业公司维权
对此,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认为,从法律层面来说,物业公司对物业经理的个人行为没有行政或法律上的监管职能。若物业经理的行为构成诈骗,受害人是业主,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经理退还赃款;若涉及职务侵占,受害人是物业公司,则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未支付物业费为由拒绝提供物业服务。如果业主基于对物业经理的信任,认为其代表物业公司收取款项,那么业主有权主张将已交付给物业经理的钱款视为对物业公司的交付,可以据此向物业公司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