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竟设居住间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廖玉凤) 近日,晋江市陈埭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体育用品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内设置一间居住房间,住着1名人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