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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纵身一跃 勇救落水女子

晋江73岁的林夫越被认定见义勇为,令人感动的是,在得知被救人生活拮据后,他还主动拿钱资助

今年73岁的林夫越,担任水上义务救援队队员已逾10年(部门供图)

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10月20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举行见义勇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将荣誉证书授予不顾个人安危、下水救人的七旬老人林夫越。

今年8月7日清晨6时15分许,在九十九溪晋江陈埭镇洋埭段水域旁晨练的林夫越,突然听到一对夫妻激烈争吵。随后,情绪激动的女子冲出几步,纵身跳入河中。眼见女子在水中不断挣扎并逐渐下沉,生命危在旦夕,林夫越毫不犹豫地跃入水中实施救援。

“当时情况紧急,我也没想那么多,衣服没脱、手表没摘、钱包没掏,就跳下去了。”现年73岁的林夫越回忆道,在得知女子丈夫因手部骨折且不会游泳而无法施救后,他迅速游向落水女子,将其托起防止呛水。此时,闻讯赶来的群众取来放置在溪边的救生圈和木头协助救援。经过约十分钟的共同努力,女子被成功救上岸。

令人感动的是,在得知被救夫妇生活拮据后,林夫越还主动拿钱资助,并耐心劝导二人好好生活。据悉,被救女子与其丈夫均来自四川,为表达感激之情,他们特意定制了写有“勇救落水 恩重如山”的锦旗赠予林夫越。

晋江市公安局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细致调查,林夫越在他人生命危险时刻英勇下水救人的行为值得肯定与学习,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晋江市公安局将林夫越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

记者了解到,林夫越虽已是七旬老人,但日常坚持锻炼,身体素质良好,同时还是晋江市红十字会九十九溪水上义务救援队里队龄超过十年的队员。对此,晋江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陈永聪表示:“林夫越的事迹生动诠释了见义勇为不分年龄、危难时刻彰显大义的深刻内涵。我们希望通过表彰这样的义举,让见义勇为精神在晋江落地生根、蔚然成风。”

此次获评见义勇为,林夫越难掩喜悦之情,他坚定地表示:“以后再遇到别人有麻烦,我还会继续帮忙。”这份朴实而坚定的承诺,正是见义勇为精神最动人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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