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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咨询 却被讲师当“案例”公开

法院认定,不当公开他人信息及贬损言论,构成人格权侵权,判决涉案讲师公开赔礼道歉

海都讯(见习记者 王凯诺 通讯员 龚丽萍) 付费咨询却被讲师当成“案例”公开,线上线下多次遭到诽谤。流量变现的冲动,不应成为践踏名誉的借口,案例教学不能作为免责盾牌,言论自由更不能凌驾于事实与法律之上。近日,福州马尾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因不当公开他人信息及贬损言论引发的人格权侵权案件,判决涉案讲师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

申请执行人小明付费报名了由被执行人刘某、马某作为讲师提供的咨询课程,并多次通过微信与刘某、马某沟通交流。为咨询问题,聊天内容多处涉及小明的个人经历。

后续,刘某、马某为宣传课程需要,在未经小明许可的情况下,多次将小明的个人经历发布在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线上线下面授课中,还将微信私聊记录发布在朋友圈中。同时,刘某在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线上线下面授课中多次使用明显带有诽谤、侮辱小明的言词贬损小明。

马尾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马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对小明隐私权、名誉权的侵犯,判决二人通过社交媒体账户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为小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参与网络课程、线上咨询或进行网络社交时,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对于涉及个人生活经历、家庭情况、财务状况等敏感信息,应当审慎提供,注意辨别接收方的可靠性,避免个人信息被不当利用。

面对恶意侵害,维权有章可循。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通过截图、可信时间戳等固定发布时间、浏览量及账号信息等侵权证据,并及时向平台投诉,留存回执,必要时可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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