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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

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草案)》

海都讯(见习记者 蔡怡晴) 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10月23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草案)》(下称“草案”)。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先后出台了《福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持续扩大并优化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初步构建了福州市老年教育市、县、乡、村四级办学服务体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但另一方面,福州市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快,截至2024年底,福州市(不含平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157.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9.37%。福州市老年教育面临较为突出的供需矛盾,存在覆盖率不高、经费投入不足、课程设置缺乏多样性、部门协调需要加强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制定老年教育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力量推动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学习型社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

草案立足福州老年教育发展实际,从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强化问题导向,构建制度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和部门职责、老年教育机构建设、老年教育组织实施、推进资源整合共享、两岸交流合作、教育检查和督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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