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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性别错位终纠正

泉州一男子出生即被误判为女婴,通过司法鉴定,顺利完成户籍性别信息变更;专家提醒,性别司法鉴定有严格边界

N海都记者

刘薇

14年前,泉州晨晨(化名)呱呱坠地,因外生殖器先天畸形,户籍登记被误记为“女性”。谁也没想到,这场性别错位,竟伴随了他整整14年。直到不久前,经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晨晨终于“恢复”男儿身,顺利完成户籍性别信息变更。据悉,这也是我省首次通过司法鉴定途径,为因先天发育异常导致性别登记错误的人员完成法定性别确认。

多维证据链 锁定生物学性别

12月4日,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福建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陈卡斌,向海都记者还原了这起特殊案例。

14年前,晨晨出生后即按“女婴”办理了户籍登记。两岁多时,孩子因排尿困难伴发热入院治疗,正是这次常规诊疗,揭开了一个隐藏的真相。原来,晨晨患有先天性尿道下裂,因出生时外观特征不典型,导致性别误判。

之后晨晨多次就医,尽管医学证据持续指向男性身份,但法律身份的变更因程序复杂而长期停滞,户籍上的“女性”身份也成为晨晨成长路上的一道坎。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变更性别登记需提交三级医院医学证明或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纠正户籍信息,晨晨监护人向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鉴定,希望通过司法鉴定,为户籍性别变更提供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中的性别鉴定,并非单一维度判断,而是多方面证据的综合考量。”陈卡斌介绍,性别鉴定需综合染色体、性激素、基因、性腺、体表性征,同时参考社会行为特征等多维度证据。“此类鉴定需严格区分‘性别发育差异’与‘性别重置(变性)’。”陈卡斌强调,晨晨属于先天发育异常导致的出生判断失误,其任务是还原他的生物学性别,而非改变性别。

性别司法鉴定 并非“想做就能做”

晨晨的案例不仅是家庭的“解困故事”,更揭示了司法鉴定领域“性别鉴定”的特殊性,它存在严格的法律与伦理边界。

陈卡斌介绍,司法鉴定中的“性别鉴定”需在合法合规的特定场景下,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运用医学、生物学等科学技术手段,对个体生理性别进行客观判定。核心目的是为司法活动提供科学证据,必须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原则。

“我国法律及户籍登记通常仅认定‘男’‘女’两种性别,但现实中仍存在因先天缺陷、疾病等导致的性别认定模糊情况。”陈主任表示,晨晨的性别鉴定,也是福建省司法鉴定协会记录中的首例性别司法鉴定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性别司法鉴定并非“想做就能做”。陈卡斌明确,该鉴定仅适用于司法实践中确有必要的场景,除了户籍身份变更(性别重置),还包括刑事案件侦查、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定情形。若个人仅因“好奇自身性别特征”“单纯想变更性别意愿”等非法定事由申请,机构将依法不予受理。这一严格的准入机制,既保障了司法鉴定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避免了性别鉴定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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