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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自动离职” 被扣近六千元

部门:骑手与站点签署的协议为“承揽费结算方案”,劳动关系不明确,建议申请仲裁界定

海都讯(见习记者 张雅皇) 近日,市民林先生向智慧海都平台反映,其于今年3月因请假后未返岗被站点视作“自动离职”,随后发现2月至3月初的工资被克扣,维权过程陷入困境。

据林先生介绍,他于去年12月与北京乐信韵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签订协议,成为福州乐信福飞北路站的淘宝团购骑手。今年3月初,林先生因家中事务请假,随后因发现请假期间被扣款,故选择不再返岗,被站点按“自动离职”处理。

林先生说,其2月配送1075单,3月配送196单,他根据自己1月份配送单数和到手工资估计,其2月、3月所送单数对应工资约有6000元。然而工资条显示,在扣除超时、房租、水电等款项后,其2月实发配送费为2610.98元;3月实发配送费为-1889.5元。但工资条中显示的实发配送费他也没拿到手,其外卖APP系统收入账单界面仅显示2月出账1元,3月则为0元。

林先生表示,按行业常规单价约为5~6元/单计算,其应得收入远高于站点最终核算的数额。他曾就此事向有关部门投诉,但被告知因“劳动关系不明确”,无法立案。

4月16日,记者就此事联系福州乐信福飞北路站了解情况。该站点负责人表示,劳动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从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获悉,林先生与站点签署的协议为“承揽费结算方案”,其中约定若骑手自动离职,工资按1元/单计算,并载有旷工、未按时到岗等相关扣款条款。工作人员指出,该协议性质上属于承揽关系,劳动关系并不清晰。劳动监察案件受理以存在明确劳动关系为前提,因此此事不属于劳动监察直接受理范围。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说明,劳动关系的认定权限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而非劳动监察部门。如果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骑手可据此主张工资权益。其建议林先生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明确劳动关系。目前,该部门也正尝试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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