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郭思琪 吴诗榕
在福州罗源一工地,55岁的贵州女工宋女士从1.6米高处摔落,导致左臂骨裂,如今快一年了,留下十余厘米长的疤痕,且无法自行梳头、提物。但用人单位未就工伤认定情况作出明确回应,人社部门曾表示未收到相关申请。律师表示,用人单位未在30天的法定期限内申报工伤,逾期期间的费用应由单位承担。
工地总承包公司表示,宋女士是与项目分包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分包公司确实未申请工伤认定。总公司此前已垫付了4万元医药费,现同时启用安责险,正与宋女士沟通。据悉,近日在海都记者等多方介入后,罗源县人社局已正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女工:工作时从1.6米高钢筋上摔下致左臂骨裂,公司未申请工伤认定
20日,记者在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树柄村一间月租民房内见到了宋女士。邻居正在帮她梳头,其左手无法抬至后脑勺。据宋女士自述,这一状况对其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目前她以捡拾废品为生。
记者看到,宋女士左手大臂靠近肩膀的位置有一道长十余厘米的疤痕。是她去年6月15日在工地摔伤、接受手术后留下的。
宋女士回忆说:“我在工地做钢筋绑扎,需要站在高1.6米左右的钢筋上,那时不知道怎么就摔下来了。”工友发现后拨打了120,将她送至罗源县医院救治。医院开具的病历诊断为“左肱骨外科颈骨折”。
宋女士称,事发后她将相关材料交给项目总承包方——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希望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但截至今年5月,工伤认定事宜也没有任何进展。
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5位工友签名的书面证明,确认她确系在工地作业时受伤。其中一位魏姓证明人,正是当初带她进入该工地工作的工友。记者联系上魏先生,他确认宋女士确实是在该工地工作期间受伤,所有工友都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至于赔偿迟迟无果,魏先生表示具体工作由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公司:本应由分包公司申报,已启用安责险赔付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应是,得知宋女士出事后,公司已为其支付了4万元医药费。但宋女士当时不是与总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而是该公司的分公司(福州市建筑安装分公司)的分包公司,工伤赔偿理应由分包公司负责申报。这位工作人员称,经核实,分包公司是福州市逸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确实并未为宋女士申请工伤认定,且对原因避而不谈。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公司及分公司为每位员工都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险。由于工伤发生在项目范围内,可以启用安责险解决赔付问题。此前,宋女士仍在纠结是否进行工伤鉴定:若选择鉴定,需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方可办理理赔,耗时较长;若不进行鉴定,保险公司可根据预估情况进行先行赔付,但赔付金额尚未确定。总公司工作人员还表示将积极与宋女士沟通处理,并称分公司将继续跟踪、协调宋女士与分包单位之间的沟通协商及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确保后续工作有序推进。
进展:
劳动监察、人社部门
已正式受理其申请材料
律师建议,宋女士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认定下来,后续的款项支付顺理成章。同时,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用人单位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的,逾期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记者从罗源县人社局了解到,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为工人申请工伤认定,此前尚未收到该单位及宋女士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作人员曾提醒宋女士,本人或其家属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鉴定,但个人申请需在2026年6月15日前提交。
记者将此信息转达给宋女士及其亲属后,5月25日上午,福建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分公司及分包单位指派专人陪同宋女士前往罗源县劳动监察大队办理伤残鉴定申请手续。经监察大队审核反馈,此前宋女士相关诉求未能受理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劳动关系所属主体为“福州市逸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非“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明确情况后,宋女士按要求对申请材料中的主体信息进行了更正,劳动监察大队已正式受理其申请材料。罗源县人社局也已正式受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