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4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女儿把爸爸告了

近日,小朱同学和妈妈王某到平和法院霞寨法庭把爸爸老朱告了,要求老朱支付抚养费。

法官接到案件后,当即安排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老朱,电话中的老朱得知被女儿起诉后,情绪失控,并声称坚决不支付抚养费。

原来,小朱父母之前协议离婚,商定小朱由父亲老朱抚养,后又变更由妈妈抚养。妈妈王某以怕影响其学习为由拒绝老朱接触女儿,导致老朱拒绝支付抚养费。而小朱因生活得不到保障,小小年纪便萌生满腔悲愤,还以咬臂等方式自残。

经过分析,法官认为并非只单纯解决抚养费问题,更重要的是化解小朱父母之间及小朱与其父之间的亲情矛盾隔阂。于是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霞寨法庭调解协商,法官及调解员耐心细致做小朱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批评没及时支付抚养费的老朱,另一方面,教育妈妈王某应用更多合适的方式保护未成年女儿。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老朱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王某不再阻止小朱与其父亲联系。一件女儿告父亲的案件终于得到妥善化解。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