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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将建上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我省获中央约6.9亿元投资补助,其中约1.46亿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海都讯(记者石磊磊罗丹凌)“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市民来说是一个新名词。它指的是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且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住房。6月21日,海都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福建和厦门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约6.9亿元,其中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约1.46亿元,按照计划,福州和厦门将在今年启动1万套以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海都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了解到,投资补助划拨福建约4.63亿元,划拨厦门约2.26亿元,合计约6.9亿。其中,约4.35亿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085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最受关注的是,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约1.46亿元。这也意味着福建将在今年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据介绍,目前该项目会先期在福州和厦门进行,根据上报的方案,福州和厦门加起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总数会超过1万套。

根据福建省住建厅介绍,今年福建省内,计划在福州和厦门建设1.5万套以上,泉州2000套。

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优先满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群体租赁住房需求,促

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保障性租赁住房中

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

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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