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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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牵线搭桥卖子逃亡两年终落网

安海一女子收取3000元好处费,涉嫌拐卖儿童被刑拘

海都讯(记者杨江参通讯员张金坛陈旭)三年前,一对夫妻以12万元卖掉不到3岁的亲生儿子,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刑5年。昨日,晋江警方通报,当年积极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的晋江女子郑某,已被抓获归案。

据悉,2018年12月25日,晋江市公安局安平派出所接到55岁的四川籍工友冯老汉报案,儿子儿媳把孙子小浩卖掉。

警方发现,小浩被卖给了晋江安海镇一对夫妇,该夫妇结婚多年未生育。2019年1月16日晚,警方成功将小浩解救。卖掉亲生儿子的冯某、董某两人,先后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然而,当年积极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的女子因身份不明,成了

漏网之鱼。

今年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晋江公安对该案进行重新梳理,确认女子为晋江安海人郑某(53岁)。21日下午,正在永和镇一居民家当保姆的郑某落网。据了解,当年郑某和冯某是牌友,冯某抱怨和妻子感情不和要分手,孩子养不起。郑某心领神会,便介绍结婚多年未生育的苏氏夫妇认识。事后,冯某给了郑某3000元“好处费”。

目前,郑某因涉嫌拐卖儿童被警方刑拘。

警方提醒:在拐卖儿童案件中,一些居中介绍人认为介绍送养孩子是做好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没有收取费用,也可能触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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