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郑旭通讯员卓维佳
近日,平潭法院审结了一起家暴离婚案件。被告人林某因酗酒,被妻子训斥后不满,遂出手殴打妻子致骨折。事后,妻子李某某将其告上法院,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随后李某某又申请离婚诉讼,平潭法院也给予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中李某某在遭遇殴打后及时报警、就医取证,为公安机关和法院判定家暴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证据。法官也点赞李某某通过合法维权获得了损害赔偿,堪称“教科书式”维权。
案件回放酒后被训斥竟将妻子打骨折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林某醉酒后回家,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样酩酊大醉了。妻子李某某便开口埋怨林某长期酗酒,细数其种种不负责的行为。林某听后火冒三丈,随即拍打李某某头部、脸部,李某某见状
欲离开回避,但林某继续追出殴打,并抓起安全帽击打李某某手部致其骨折。
李某某被娘家人送到医院治疗,同时,她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了伤情鉴定和相关的证据。经过医院鉴定,
李某某属于轻伤二级。出院后,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平潭法院审理,林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之后,李某某向法院另行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林某就其人身损害部分赔偿
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医疗费、交通费、损害赔偿费。最终,法院依据在案的病案材料、医疗费发票、交通费票据证据材料,对李某某诉请合理部分的金额均予以支持,酌定林某支付李某某相应的赔偿金。
法官说法遭遇家暴应即刻取证
法官表示,本案中,李某某在遭遇家暴后能够冷静应对,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为后续公安机关取证以及法院的判决提供了依据。
家庭暴力能否成立及获赔,“即刻取证”是最为关键
的一步。遭遇家暴后,被害者应注意保存、收集证据材料,积极做好第一时间的证据收集固定工作。
法官提醒,要想在家暴案件中有效取证,可立即报警处理,也可立即向当地居
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基层组织求助,民警出具的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基层组织的调解笔录均可构成家暴事实存在的证据链。
此外,在家暴发生后,应立即至医院就诊,取得伤情
记录,并妥善保管医院门诊病历、检查报告、诊疗发票等证据,若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委托法医鉴定的,立即配合进行法医鉴定。医院的病案材料和法医鉴定意见都是家暴侵权程度的有力证据。
□法条点睛
遭遇家暴离婚可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时,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还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也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