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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学科类培训收费将大幅降低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部门发布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线上线下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10月8日,福建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公布,提出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N海都记者

罗丹凌

各地开展成本调查启动定价程序

《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各地要立即启动定价程序,依法依规

制定收费标准。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在制定收费标准前,各地要开展成本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要明显低

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培训机构实际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

上浮不超10%下浮不限

《方案》要求,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在收费标准方面,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

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统一为10人以下、10人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标准课程时长,线上每课时为30分钟、线下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方案》指出,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

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最高浮动幅度,下浮不限。

收费标准也并非一成不变。《方案》指出,要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原则上,政策实施满半年时进行政策评估,待政策实施市场变化情况稳定后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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