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政经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福州市专利奖

每两年评审一次 最高奖50万元

海都讯(记者 陈晋)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专利奖将每两年评审一次,获奖的专利权人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经福州市推荐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等,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福州市将开展市级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每年立项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享受省级和市级资助。同时,培育福州市高价值专利组合,每项资助10万元,每年培育不超过20项。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再认证)并开展专利导航(合同金额不低于8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未开展专利导航或专利导航验收未通过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