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刘薇) 这两天,泉州多家医院相继发布公告,根据泉州市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当前核酸采样点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杜绝“愿检尽检”人群与医疗机构内人员交叉感染事件,取消在院内开展“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采样服务。需核酸采样的广大市民,可到市内合适的便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自2022年11月12日零时起,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取消在院内开展“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采样服务;医院内仅为院内工作人员、就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提供核酸采样服务。
自2022年11月15日零时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取消开展“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采样服务;医院内仅为院内工作人员、就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提供核酸采样服务。
自2022年11月16日零时起,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城东院区、东街院区设于侨乡体育馆内采样点)、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医院,取消开展“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采样服务;医院内仅为发热门诊、就医患者及陪诊、工作人员提供核酸采样服务。
自2022年11月15日零时起,石狮市总医院急诊核酸采样点,取消开展“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采样服务;医院内仅为院内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提供核酸采样服务;石狮公交公司市医院总站便民核酸采样点改为24小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