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实习生 江舒茜
针对重点项目实施一项目一专班;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或免于现场检查;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旅游等民生工程领域项目,实行“打包”审批……日前,为更好地支撑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接续服务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强化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持续扩大环保有效投资、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等方面,延续加码管用好用、企业欢迎的环境政策,奋力服务并促进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稳”“开门红”。
多类民生工程领域项目 实行“打包”审批
在强化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方面,《通知》明确,服务保障项目更好更快落地,针对重点项目实施一项目一专班、一项目一联络员,实行“月协调、季调度”,落实提前介入服务、技术评估和环评审批并联开展,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机制等支持措施,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对上报国家审批项目,积极跟踪、争取支持,力求尽快获批。
同时,深入推进环评审批“四级四同”,深化项目环评“简、并、优、联”,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继续豁免城市道路等75类项目环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旅游等民生工程领域项目,实行“打包”审批。
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主动靠前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政策符合性审查、排污口设置论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前期工作,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政策服务,协调解决规划支撑、生态红线避让等问题。坚决防范落后产业、落后项目向我省转移、向流域上游转移。
积极引入绿色金融“活水” 让生态权益转为真金白银
在持续扩大环保有效投资方面,《通知》明确,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四五”生态环保重点领域,持续高标准、系统精准策划生成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滚动接续势头;探索建设省级EOD项目储备库,推进国家EOD试点项目加快建设。推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等服务模式。同时,加快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拨付,对具备开工条件的,督促其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要求其抓紧夯实前期工作基础,一旦具备条件立即启动建设。
此外,积极引入绿色金融“活水”,深入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抵押质押贷款,支持发展林业碳汇、海洋碳汇,推动生态环境权益等无形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
在助推企业绿色发展上,《通知》提出,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或免于现场检查。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免予处罚,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