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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售抵债消费卡 结果卡被停用

经调解,停用消费卡的餐饮公司支付3万元违约金;用消费卡抵债要注意哪些问题,听听法官解读

N海都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林倩

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一方以自家消费卡冲抵广告款,后广告公司将消费卡折价出售,餐饮公司发现后将消费卡停用。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收款方转售抵债消费卡引发的纠纷。

32万消费卡 冲抵20万广告款

2023年5月,福州的某餐饮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广告服务合同,由广告公司为餐饮公司提供为期半年的广告服务。对于合同价款,广告公司同意餐饮公司以其门店的消费卡来结算。双方协商一致,原本20万元的广告款以面值32万元的消费卡冲抵。同时,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等事宜。

合同签订后餐饮公司交付了若干消费卡,广告公司依约提供广告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广告公司将消费卡折价出售。餐饮公司发现后,暂停了这批消费卡的使用。购卡人纷纷向广告公司要求退款。

广告公司与餐饮公司多次协商,要求恢复消费卡使用或支付广告费,餐饮公司均予以拒绝。广告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餐饮公司恢复该批消费卡的使用。

经办法官调查了消费卡的消费情况和合同的磋商过程,认为本案事实清楚,遂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最终,在法院的多次协商下,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广告公司负责回收剩余未消费的消费卡,餐饮公司向广告公司支付3万元违约金作为赔偿。

使用消费卡抵债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餐饮娱乐企业以本企业消费卡抵作合同款支付,已不鲜见,常见的有“串换”“半串换”。该模式对于付款方的企业来说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亦能招揽新客、增加客流。较之传统支付方式,消费卡抵债更易引发纠纷,那么,使用消费卡抵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法官表示,对于提供消费卡用于抵债的一方,事先要明确是否允许对方对外转售消费卡。若不允许,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允许对外转售,则应进一步明确是否设置使用限制,如使用范围、种类、时间等。特别提醒: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接待能力做好规划和应对,避免扎堆消费无法兑付,影响企业商誉形象和正常运转秩序。若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多沟通协商,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支出。

对于接收消费卡的一方,应和对方明确消费卡是否有使用限制。若打算对外转售,应事先告知并书面确认。综合对方企业的经营状况、合作经历等因素,合理设置违约条款。若是非等比例“串换”的,还要明确对方违约时原合同价款要如何计算和支付。做好消费卡交接及后续使用、转售的台账管理。合同中可明确约定诉讼等维权支出由违约方承担。口头沟通的结果尽量作书面确认,注意留存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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