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守好业主“钱袋子” 晒出小区“明白账”

福州市物业“点题整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住建部门邀请市民反映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N海都记者

唐明亮

当下,福州市物业“点题整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为着力提升福州市物业“点题整治”工作质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了《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一封信》与《致福州市住宅小区业主的一封信》,要求物业企业支持配合加大对物业“点题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审计等工作,也欢迎小区业主们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向部门反映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设立公共收益专户 主动接受检查审计

《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一封信》提到,各物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手机短信、电梯广告等方式对物业“点题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答题竞赛、微信互动、宣传月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营造有利于整治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扩大小区业主知晓度。

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不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形成自查自纠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结果在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小区全体业主。

物业小区还要设立公共收益专户,按照规定要求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按照省住建厅统一的公示模板,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牌等醒目位置公示,以及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要积极主动接受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的各项全面检查和交叉检查,要全面接受第三方审计,对检查、审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小区公示牌等醒目位置,以及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公示。

涉及业主切身利益 欢迎业主积极参与

物业“点题整治”工作涉及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涉及群众身边的事,需要小区业主积极参与。《致福州市住宅小区业主的一封信》在信中为业主给出了三大核心提示。

第一,业主要关注关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情况;是否形式公开、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明晰、不具体、缺项漏项;是否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是否资金去向、用向不清,支出事项填报不全,缺项漏项;是否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项目不规范等问题。

第二,要关注关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擅自占用物业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是否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等问题。

第三,要关注关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配合公共收益审计问题;提供的账目资料是否不明晰、不齐全;是否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资金,未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存在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一封信》还向广大小区业主发出邀请,欢迎业主们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向部门反映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做好物业“点题整治”工作,一起守护好自己小区的“钱袋子”,确保物业“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