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逸之 马俊杰 罗丹凌
2023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托幼一体化模式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以此规范、优化托育管理,促进0~6岁儿童的养育与教育的有效衔接,补充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地促进幼有优育。因此,实施“托幼养一体化”作为建立生育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岁至3岁的幼儿,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善养”转变,解决“入托难”“上不起”“不放心”“养不起”等年轻一代生育潜力释放的一大压力。
福建省人大代表、屏南县古峰镇佳洋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陆盛彪调研发现,目前,我省托育领域存在部分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教育服务质量不均,一些托育机构的托管老师缺乏系统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健康安全保障不足,多数托育机构场所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存在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支出成本居高,托育机构收费呈现过高或过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两极化现象,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入托率。
为此,陆盛彪代表提出建议。一是建立完善的托育机构制度。由政府统一制定包括幼儿园管理规范、开办标准、审批程序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托幼养一体化服务”标准,推进托幼养一体化服务提质。
二是尽快落实公办幼儿园开设托育班。随着人口呈负增长趋势,预计三至五年后公办幼儿园将出现大量剩余学位和闲置教师资源,可将这些资源转化为开设托育班所用。同时,将公办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所需的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整合社区公共用房设置托班。在规划配套方面,进一步明确新建、改扩建、迁建幼儿园以及社区小区公共用房按一定比例设置托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