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通讯员 周丽华) “我来平潭打工,没想到钱没挣到还受了伤。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多亏了你们的帮助,我才能拿回救命钱!”近日,林某手捧一面写着“铁肩担道义 依法护民权”的锦旗,专程来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送给办案检察官。
原来,林某是外地来岚务工人员。2022年5月,经人介绍到念某承包的某建筑工地从事外墙油漆粉刷工作。施工过程中,因脚手架上铺设的木板断裂,林某不幸跌落受伤,经诊断为右脚后跟骨粉碎性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
事故发生后,包工头念某认为林某受伤是因其自身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安全导致的,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在异地他乡、举目无亲的情况下,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让林某陷入困境。
平潭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收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移送的线索后,迅速启动审查程序,对案件开展调查,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林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且自身法律知识欠缺,独立向法院起诉维权存在困难,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情形。
为及时保障其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撰写起诉书等诉讼支持手段,并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在诉讼程序中,协调法院开辟“快立快审快结”通道。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念某未对劳动场所尽到充分的管理义务,亦未对提供劳务者的不当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因此酌定念某承担40%的责任,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获法院支持。经释法说理,念某意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向林某支付医疗费及误工费等损失6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