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见习记者 王凯诺 通讯员 杜舒婷) “不用装卸货,配送货源充足,合作商众多”,高薪货运司机招聘广告频繁出现在人才市场,背后可能暗藏危机。近日,福州台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披着招聘外衣、实为诱骗司机购车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0月,货车司机小翁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甲公司正在高薪招收货车司机,并承诺“不用装卸货,配送订单充足,每月收入可达一万元左右”。面试成功后,甲公司却以运输车辆不足为由,向小翁推介购买车辆。在看似稳定、高薪的诱惑下,小翁便匆匆与甲公司指定的车商乙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然而,上岗不久后,小翁不仅没接到甲公司所称的稳定配送订单,还要每月偿还车贷,实际收入寥寥无几。小翁便以招聘公司实施欺诈行为为由,向台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与乙公司签订的《车辆预订协议书》并赔偿车贷及利息。
台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采用谎称有充足配送订单,预订车辆后承运可获得高额收入等虚假宣传手段,欺骗小翁等求职人员,使小翁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车商乙公司签订《车辆买卖合同》。且经审查,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人员、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混同的情形,可认定两公司间存在人格混同,在办理具体业务过程中,先由甲公司通过虚假宣传骗取客户信任,后由乙公司与客户订立车辆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以逃避责任。故可认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实施了欺诈行为,应对案涉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共同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该行为构成欺诈。最终依法判决撤销小翁与乙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3万余元。
法官提醒,“套路运”骗局花样繁多,广大货运求职者要学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利用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工具对招聘信息进行多维度验证,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购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签订合同后妥善保管协议或付款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将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