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见习记者 郭思琪 文/图) 9日,市民陈女士向智慧海都平台反映,明明垃圾分类屋就在小区中心,丢垃圾很是方便,但仍有人将生活垃圾直接从家中抛下,导致花圃十分脏乱。
“太恶心了,各种生活垃圾都往楼下丢。”陈女士告诉记者,她是2018年入住仓山上渡茶花园小区的,当时环境卫生都还好,可是自2021年起,她就发现有业主开始从阳台丢垃圾,自己还险些被一整袋垃圾砸到。
陈女士说,让她不解的是,垃圾分类屋就位于小区中心,每栋楼楼下也都设置了垃圾桶,共12个,还是挺方便的,“为何还是要从阳台丢垃圾?”
9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6~7号楼、7~8号楼之间的草坪,遍布外卖盒、饮料瓶、果皮等生活垃圾,而不远处的垃圾桶却只装了一半。事发楼栋下方有多个摄像头,但均为向下拍摄,无法拍摄到抛垃圾的画面。
小区物业主任杨波称,有业主是站在房间里把垃圾抛出,监控拍不到。而且因为丢的人太多,还挨家挨户劝导,但没有太大效果。物业已于前几天开展绿化修剪,后期会定期清理。
随后,记者也将有关情况向洋洽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前往劝导。
对此,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表示,《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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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抛怎么罚 治安管理有新规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问题专家岳屾山表示,新法对于高空抛物条款进行了非常明确的规范。即使没有造成实质的损害,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也是会受到处罚的。这个条款填补了原来法律的空白,尤其是与刑法的高空抛物罪形成了责任阶梯,实现了从治安管理到刑事处罚的一个无缝链接。
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