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吴日锦)日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布15起擅自拆卸渔船安全救助终端设备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再次敲响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警钟。
渔船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是保障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关键设施,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帮助救援力量迅速定位渔船位置,对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但有的船主却擅自将其拆卸。其中,石狮闽漳渔60××7渔船船长林某耀曾于2023年因同样原因被查处,属两年内再次违规,情节严重,被处以40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晋江的闽晋渔02×80等5艘渔船的AIS定位终端未固定在船上,涉嫌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经现场调查核实,相关责任人刘某江、李某足等分别被处以10000元、20000元不等的罚款。
泉州台商投资区闽泉台渔06××6等10艘渔船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张某福、曾某福、张某仁等多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10000元、20000元等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据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明确规定,渔业船舶应当安装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擅自拆卸、故意损坏、故意屏蔽或者不按规定使用该设备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