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蔡嘉雯通讯员 赵鸿容) 9月3日2时许,厦门高速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查布控区几十米处缓缓减速直至停车,并熄灭车灯。驾驶员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民警对驾驶员韩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即,民警将韩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抽取。
经调查,9月2日晚上,韩某在同安陪几个客户喝酒,席间喝了半瓶红酒,酒后席散,他叫了代驾把客户都送了回去,最后自己却醉酒开车准备回漳州老家,行至高速收费站被厦门高速交警查获。经鉴定,驾驶员韩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韩某将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