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
2021年10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监管。
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规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保证金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地确定,但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光明日报)